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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高级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

编辑日期:2018-01-09 14:13 作者: 点击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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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,兼有文学、史学、哲学、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教育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”重点建设大学,“‘985工程’优势学科创新平台”和“2011计划”项目重点建设高校,直属于国家教育部。刑事司法学院是中国政法大学唯一设有两个一级本科专业的法学院,是我国高等院校中阵容强大、综合实力最为雄厚的刑事法学和刑事科学教学与研究中心,教学科研及师资队伍具有较高水平,在国内有很大影响。中国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适应国家与社会对高端人才的全新需求,在研究生培养方面,始终坚持“厚德,明法,格物,致公”的校训,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、实践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培养培育,在全国各级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机关,以及各大型国企和金融机构,建立研究生实践基地近千个。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,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大发[2011]100号文件的规定,特举办同等学力高级课程研修教育。

一、项目优势:

1、强势专业:我院刑法、诉讼法学专业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强势法学专业, 在全国所有高校中排名靠前;

2、宽松教学:教学中实行弹性教学制度,以小论文形式完成部门法考试,保障学员顺利修满学分;

3、重点辅导:申硕考试前(校、国考)安排针对式授课辅导,消除学生考试障碍;并在论文答辩前安排一对一答辩技巧指导,排除申硕不利因素;

4、轻松拿证:刑法、诉讼法专业历来是我校申硕答辩高通过率专业,在保证论文原创性前提下,目前刑事司法学院申硕学员均全部取得硕士学位。

二、开设专业:

1、刑法学(包含中国刑法学、外国刑法学、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、监狱学研究方向)
2、诉讼法学(包含刑事诉讼法学、民事诉讼法学方向)

三、课程设置:

1、必修课程:法理、宪法、法制史、民法总论、物权法论、侵权法论、刑法总则、刑法分则、外国刑法学、犯罪学、刑事诉讼法学、证据法学、民事诉讼法学、仲裁法学等;

2、选修课程:刑事执行法学(监狱学)、犯罪心理学、民事执行法学、刑事辩护与代理、公司法、合同法、金融法、知识产权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、行政复议法论、国家赔偿法论等;

3、辅导课程:采取面授和课件相结合模式,包含法学综合(含法理、宪法、法制史、民法、刑法)、外语(英语)。适当安排资深教师贴心辅导。

注:课程依据当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,适当选课、调整。

四、报名条件:

1、拥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;

2、大学本科毕业;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两年以上(在工作中有显著业绩者放宽)。

五、录取程序:

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与教育部电子档案对接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要求,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入学通知书。

六、教学方式:

   1、由我校资深教授(博士生导师、硕士生导师)授课,采用案例教学

2、集中课堂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,采取学分制,学分修满,准予结业。

注:面授地点设在巢湖姥山南路合肥职业技术学院。

七、颁发证书

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者,经学校考试合格后,颁发“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高级研修班证书”(证书加盖钢印、红印、校长印,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的写实性学习成绩证明)。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,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(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的相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(费用另行收取)。

八、收费标准:

1、本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制为2.0年,学费标准为22000 / 2;

2、书杂费1000// 2年,报名费100/;

3、申硕考试费、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等合计10000元,按申硕进度分次交纳;

注:开学后,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,视为自动放弃学习,不退学费。

九、报名手续:

1、填写《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》,缴纳报名费;

2、查验学历证书原件,提交学历证、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,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3 张;

3、经中国政法大学资格审查及考核合格后,发入学通知书;

4、收到入学通知书后按规定缴纳书费、考务费、学费及办理相关手续

十、报名办理:

报名地点: 安徽省巢湖市姥山南路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楼(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“在职研究生课程班”合职院教学点

邮政编码: 238000

咨询电话: 055182363909/82363304

人: 华老师、张老师

监督电话: 010 58908413